第56章 破匣(1/12)
第五卷·第十八章
匣
大理寺的协查文书送进司礼监第三天,戴权
了东西。
不是
到刑部——是
到大理寺。贺景阳坐在值房里,面前搁着一只靛蓝色封套,封套上盖着司礼监的关防。封套里装着三样:隆庆二十四年腊月常泰年礼登记一纸、常副总兵致戴权请安帖一、隆庆二十三年常副总兵调令便页一。三样东西,每一样都按贺景阳文书上的措辞——“隆庆二十四年常泰与司礼监之间的一切往来存档”——
准
付。不多一样,不少一样。
贺景阳把三样东西在案上摊开。年礼登记是黄纸红格,墨迹已经褪成灰褐,但字迹清晰:常泰代常副总兵敬呈年礼——老山参一盒、鹿茸一对、貂皮两张——底下是司礼监的签收印。请安帖是常副总兵亲笔,抬
“戴公”,末尾“卑职常某顿首”。调令便页上批红只有一行字:常副总兵调任代指挥一职,大同镇实缺,隆庆二十三年九月初五——底下是一个“准”字,戴权亲笔,那最后一横斜着收,像刀切纸。
三样东西都在。但贺景阳反复翻了两遍封套——没有参盒。年礼登记上有“老山参一盒”,但参盒本身不在移
之列。戴权的回执上只写了一句话:“年礼登记在档,原物系常家私赠,不属司礼监存档。”
他把封套推到一边,站起来在值房里踱了几步。外面的
光从窗棂里漏进来,照在青砖地上,切成一格一格。他忽然停住。戴权不
参盒——这在程序上挑不出毛病。但他的回执没有说参盒丢了。没有说参盒被销毁。他只说“不属司礼监存档”。这个措辞本身就意味着参盒还在——只是他扣着不
。
他马上写了一道公文:从年礼登记到实物参盒,请司礼监确认此盒是否仍在原处——若在,请即移送大理寺。写完盖上左寺丞的官印,叫司务立刻送进司礼监。
司务前脚出门,他后脚就朝翰林院的方向望了一眼。戴权
出来的这三样外围档案,每一件都可以证明常家与司礼监在棉衣案前后存在私下往来——但都停在“往来”上,够不上“合谋”。参盒是最后一道工序:粮道账抄本塞在参盒里,参盒从常家送到戴权手上——这不是“往来”,是“隐蔽关键证据”。拿到参盒,才能从“往来”升级为“共犯”。
同一时辰,翰林院修撰房。
贾宝玉坐在案后,面前摊着田应奎的抄底、常淮的
供摘要、以及韩启从吏部年礼册里查到的那行“老山参一盒”。三道文书并排搁着,像三枚落定的棋子——只等第四枚落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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